救护车责任归属必须明确 救护车在救护过程中出现车祸导致病人受伤情况该怎么解决?最近在南京就出现了此种事故。市民张先生在马路上行走突然被逆向行驶的车辆撞到,在送到市中心医院后发现情况太过于严重,决定送到进行救治,由南京医院救护车运送到高速,由救护车出租进行接应。 但是救护车还没有和救护车会和,就在路途中和另外一辆大客车相撞,导致救护车上的张先生二次受伤,那么这个责任谁来负责呢?家属要求南京中心医院进行赔偿,南京中心医院的说法是救护车属于南京急救中心,因此这个责任应该由急救中心负责。而急救中心的说法是,车子虽然归属急救中心,但是早就将使用权限交给了医院,日常中不做任何管理,因此责任应该归属于医院。双方都认为自己没有责任,张先生的家属在遇到此种问题后感觉到格外茫然,不知道如何解决。 如果事发车辆为救护车出租就不会有这样的问题,原因在于救护车出租和医院方签订了非常详细的合同,车辆在行驶中出现问题责任该由谁承担,病人在现场抢救时发生问题应该由谁来承贷都有明确合同,这样的合同对于事故出现之后的责任划分非常有用,避免了纠纷,更给当事人带来更多的方便,各省市医院在救护车使用方面都应该明确合